《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青年科技人才 奮力打造青年科技湘軍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年科技人才培養和使用的若干措施》,湖南出臺了《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青年科技人才奮力打造青年科技湘軍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現對《若干措施》的出臺背景意義、主要特點、重要舉措等進行解讀。
一、《若干措施》出臺的主要背景及意義?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才工作會議上強調:“要造就規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隊伍,把培育國家戰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當主角。”當前,我省正全力推進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質升級、建設湘江科學城、實施“4+4科創工程”、建設長沙全球研發中心城市、推進科技賦能文化產業創新“五大標志性工程”,迫切需要培養和引進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特別是青年科技人才“源頭活水”,加快建設國家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內容和特點有哪些?
主要內容:《若干措施》共18條,第1條至第7條主要從重點平臺建設、重大項目攻關、科技人才計劃、博士后培養機制等方面,加大對青年科技人才的培養和支持。第8條至第10條主要從服務基層發展、科技成果轉化、發揮決策咨詢作用等方面,加大對青年科技人才的激勵與使用。第11條至第16條主要從完善評價機制、拓寬學習交流渠道、加強人才合作交流、加大生活保障等方面,為青年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營造良好環境。第17至第18條為加強青年科技人才思想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強化組織領導。
主要有以下四個特點:一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我省青年科技人才擔綱領銜重大創新平臺和科研攻關任務較少、對來自企業和30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支持不夠等問題,制定務實管用措施。二是突出精準精細。按照人才成長規律和科研創新規律,對不同年齡階段青年科技人才,精準制定相應政策舉措。三是體現改革創新。在政策支持方面加大突破力度,如省級青年科技人才計劃項目經費的20%可用于個人生活補助開支,在省科技獎勵中探索設置青年科技獎項等。四是確保可操作性。根據我省實際,對舉措中涉及人數、金額、比例等進行測算和量化,設定目標底線,確保可操作、能落地。
三、《若干措施》的干貨有哪些?
一是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當主角。支持省實驗室、在湘省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高能級創新平臺,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十大技術攻關項目、重點研發計劃等省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隊伍年輕化,將40歲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擔任平臺、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骨干的比例提高到50%。省自然科學基金將資助40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項目占比提高到75%。
二是強化對職業早期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在站博士后可申請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青年項目和聯合基金項目,申請時可根據在站時間靈活選擇資助時限。加大將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30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項目占比提高到35%。省級青年科技人才計劃,支持30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項目占比不低于20%。省屬高校“雙一流”專項經費中的科學研究項目部分,重點用于支持青年科技人才。
三是對企業青年科技人才重點支持。省級青年科技人才項目入選對象來自企業的比例不低于20%。每年從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高新技術企業綜合創新能力100強等科技型企業中直接遴選省級青年科技人才40名左右。
四是全方位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創新創業。在省重點研發計劃中設置青年科學家項目,不設職稱、學歷限制。在省科技獎勵中設置青年科技獎項,并進一步提高青年科技人才獲獎比例。建立學術會議費用補助機制,鼓勵青年學術帶頭人發起和牽頭組織國際國內學術會議,按實際產生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補助。湖南省創新創業大賽、省企業科技創新創業團隊支持計劃等重點支持青年人才。全面推行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為符合條件的青年科技創業人才提供最高500萬元免抵押免擔保貸款。
五是加強對青年科技人才服務保障。加快科研經費撥付進度,青年科技人才項目經費原則上實行一次性撥付,原則上不開展過程檢查。省級青年科技人才計劃項目經費的20%,可用于個人生活補助開支。加強對青年科技人才的關懷愛護,將符合條件的省級以上青年科技人才納入省高層次人才醫療保健范圍,適當增加青年科技人才參加省級專家休假療養名額。推動解決符合條件的省級以上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在長沙購房、就醫、子女入學、交通出行優待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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