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學技術廳不予實驗動物行政許可決定書(湖南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湘科動許不準〔2024〕第001號
申請組織或 個人名稱 |
湖南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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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址 |
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圭塘街道體院路510號南棟10樓 |
郵 編 |
410001 |
法人代表 |
胡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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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負責人 |
王蓉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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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地址 |
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圭塘街道體院路510號南棟10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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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種類 |
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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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范圍 |
普通環境:兔、豚鼠;屏障環境:大鼠、小鼠 |
你單位于2024年6月20日提出的實驗動物使用行政許可申請,經審查,不符合《湖南省實驗動物許可證管理實施細則》(湘科發〔2022〕25號)第十條、附件1-2《湖南省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現場評審規則》的規定,存在以下問題:
1.污物走廊無消防設備,屋頂所有管道無標識,動物照明時長控制應更換自動化控制開關,生物安全廢物與普通廢物無明確標識,緊急疏散路線應在平面圖中明確標識且無非電子版平面掛圖;
2.平面設計圖與申請內容不符合,布局中屏障環境有豚鼠,但申請書中未包含屏障區豚鼠;
3.管理制度和標準操作規程中部分引用文件已經失效需更新,需增加實驗室管理制度和標準操作規程相關記錄表格。
審查過程中,你單位提出放棄許可申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湖南省實施<實驗動物管理條例>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9號)第五條、第六條,本機關認為,該申請事項不符合許可條件,決定對你單位不予實驗動物使用行政許可。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或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長沙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曾穎
聯系電話:0731-88988860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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