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湖南省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各市州稅務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規定,經研究,即日起啟動我省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高企認定實行常年申報,2024年高企認定評審工作分三批次進行。高企申報材料由各市州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集中報送至省高企認定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認定辦”),三批次受理截止時間分別為6月14日(星期五)、8月16日(星期五)和10月18日(星期五)。企業向所在地科技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各地具體通知為準。
二、申報對象
1.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2. 2021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2024年高企資格期滿,須重新提請認定。2021年認定為高企的企業,名稱或注冊地發生變化的,應先完成高企相關事項變更,同時完成高企年報填報,再進行高企認定申報。
三、認定程序
(一)自我評價
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選擇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條第三項有關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對研究開發費用以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鑒證),并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編寫完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
(二)注冊登記
企業可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按操作流程完成注冊登記。已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忘記用戶名、密碼的企業,可按照系統提示找回信息。
(三)提交材料
1. 網上申報材料提交。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相關附件,檢查無誤后通過網絡系統于申報截止日前提交至所屬市州。
2. 書面申報材料提交。企業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同時須在申報截止日前向屬地市州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報送紙質申報材料。具體申報材料要求詳見《湖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清單和要求》(附件1)。
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有關要求,高企申報材料中的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申請企業,應首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中勾選“告知承諾制”,然后在線打印《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并簽字蓋章,最后將簽字蓋章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掃描上傳至系統,不再需要提供適用事項證明材料。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申請企業應當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四)地方匯總
申報企業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各市州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負責企業的申報信息審驗(收件),并在截止日前將與企業申報信息一致的推薦函、匯總表(附件2)、企業書面申報材料集中報送至省認定辦。
(五)評審報備
省認定辦收到各市州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報送的企業申報材料后,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成立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省認定辦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報企業進行綜合審查,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在各自職能范圍內提出綜合審查意見。擬認定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全國高企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四、工作要求
1. 企業應誠信申報,對申報材料以及告知承諾的證明事項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作出書面承諾。省認定辦在認定管理過程中發現企業提供虛假信息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按規定嚴肅處理并通報相關部門。
2. 企業聘用中介機構應認真查詢其相關資質和信用等,確保所聘用的中介機構符合條件。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的中介機構須符合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等條件。查詢會計師事務所信息,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s://www.cicpa.org.cn/),點擊左下方“行業管理信息查詢”,在左下方“公共查詢”中,再點擊“會計師事務所信息查詢(立即查詢)”,輸入要查詢機構名稱;查詢稅務師事務所信息,可在“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網站點擊“服務大廳”欄目中的“信息服務平臺”,進入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點擊“行業管理”,再點擊“稅務師事務所查詢/(注冊)稅務師查詢”。同時,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應出具符合條件的書面承諾。
3. 省認定辦未授權、委托或認定任何單位、社會組織或中介機構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理代辦機構。各申報企業應提高警惕,不要輕信任何單位或個人給出的各種承諾,避免合法權益受損。省認定辦將加強對高企認定申報過程的動態跟蹤,對短期內大量代編申報材料、明顯與業務能力不匹配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移交有關部門實施監督檢查。
4. 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符合《工作指引》中規定的中介機構條件,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的相關財務指標,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的中介機構,實行追溯倒查,按照《工作指引》相關規定,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省認定辦將加大對中介機構配合財務造假行為的打擊力度,財政部門將按規定將業務報告數量明顯超出服務能力的會計師事務所列為年度重點檢查對象。
5. 各市州科技部門和國家高新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高企申報材料審驗工作,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和要求認真組織好轄區內高企認定申報工作,切實提高申報質量。
6. 各級科技、財政、稅務部門要加強協商合作,面向擬申報認定企業,組織開展高企認定政策和專業技術宣講培訓,積極引導企業充分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扎實做好相關政策解讀、咨詢答疑等工作。
五、聯系方式
(一)省認定辦
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處 周玉林 0731-88988819
省財政廳稅政法規處 肖淳丹 0731-85165043
省稅務局企業所得稅處 饒 逸 肖知勇 0731-85579162
(二)系統申報及材料報送
省火炬創業中心 劉 軍 0731-88988749 李潤潔 0731-88988755
附件:1.湖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清單和要求
2.關于推薦報送XX市州(國家高新區)2024年度第X批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函
3.中介機構承諾書(范本)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湖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2024年5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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